前置条件:
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已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并落实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2.仪器设备类项目应附需求清单,工程类项目应附工程量清单。
3.需要提交采购计划和采购申请的项目类型
(1)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学校采购限额标准http://bidding.swjtu.edu.cn/info/1024/7444.htm);
(2)使用非科研类经费购买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不论金额多少。
科研类经费包括:
①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比如项目代码:VP、VQ、WP、WQ、P、Q、VZ、R、LR、WR、VR、VH);
②基本科研业务费(比如项目代码:A09、A19、A14);
③学校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集中采购目录如下(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办理流程:
相关业务要求及咨询(辅助信息):
1.单台大于40万(含)设备或信息化类项目中单台(件、套)预算大于40万(含)大型设备(含信息系统),需提供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2.货物类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其中的进口产品需提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材料,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按上级部门规定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