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6日,教育部2016年政府采购培训班在中山大学南校园举行。教育部财务司王俊调研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汪雁处长、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贾川副处长、中山大学朱熹平副校长,以及来自全国的各直属高校、政府部门的政府采购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等约2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贾川副处长主持。
此次培训班由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主办,旨在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有关措施等,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培训会上,朱熹平副校长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对教育部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预祝培训班圆满举行。他介绍了学校的总体情况,强调政府采购不是单纯的业务工作,而是一项涵盖经济和社会等多个领域的高层次管理工作,应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法规。
培训会期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徐舟副主任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法律法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王俊调研员针对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措施做了特别说明;汪雁处长结合具体项目案例,就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进行了讲解;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唐昱、高级工程师蔡维扬部署了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和审批报批事项。
贾川副处长在总结讲话中,就大家关注的50号文的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规范、实际操作层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计划管理系统填报工作要求等热点问题进一步进行了诠释。
此次培训班使我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能更加细致、准确地把握政府采购的政策和相关实施措施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对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解、把握和运用水平,更好的为校内各单位和广大教师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