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学校采购限额标准详见《采购限额与采购组织形式一览表》http://bidding.swjtu.edu.cn/info/1024/7444.htm)
一、关于流程
(一)网上提交采购计划和采购申请(宋丽志66367259)
1、若采购项目经费已落实,经费卡已建立,请在采购管理平台填报“采购计划”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计划申报和采购申请操作说明》)(http://bidding.swjtu.edu.cn/info/1024/7437.htm)。
2、若采购项目经费卡未建立或经费不足,请先完成“线下采购申请表”,然后再在采购管理平台填报“采购内容”,并在“采购内容”填报页面“附件上传”中以图片形式上传“线下采购申请表”:
《采购申请表(线下)》下载地址:招投标信息网——下载服务——采购需求论证及申请(http://bidding.swjtu.edu.cn/xzfw/cgxqlzjsq.htm)
3、单台套40万元及以上设备需提供大精设备论证报告(请联系资实处),校园信息化项目中单价4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含信息系统)提供论证报告(请联系信网处);
4、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中若含有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设备论证材料,其中:
(1)属科研教学仪器设备:需提供《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承诺书》,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表格(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办通过财政部计划管理系统向财政部报备,耗时2-3个工作日。
(2)属非科研教学仪器设备: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表格(非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办通过财政部计划管理系统向财政部报批,耗时2-3个月,甚至更长。
以上表格下载地址:招投标信息网——下载服务——政府采购管理(http://bidding.swjtu.edu.cn/xzfw/zfcggl.htm)
(二)编制采购需求(黄建平66367323)
招标办向各位老师提供采购需求的参考模板,请各位老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后,再将采购需求发至黄建平老师处,招标办将尽快进行确认和回复。
(三)编制采购/招标文件(黄建平66367323)
招标办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并经用户单位确认后发布采购公告。
(四)发布公告以及供应商报名(黄建平66367323)
(五)项目评审(黄建平66367323)
项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项目部门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六)发布中标公告并发放成交/中标通知书(黄建平66367323)
(七)合同签订(曹真真66366332)
二、关于采购常用方式和所需时间
(一)公开招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放一般需30日左右(不含前期的申请、需求编制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
(二)竞争性磋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发放一般需要15日左右(不含前期的申请、需求编制等),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竞争性谈判: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发放一般需要15日左右(不含前期的申请、需求编制等),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等相关规定,应注意事项:
(一)关于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 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关于样品
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项目部门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三)关于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包括: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四)关于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规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五)关于在评审时若需对项目背景进行说明
采购项目部门代表可以在评标时对采购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说明,但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且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六)关于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