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12月13日计划财务处《关于编报2019年部门预算“二上”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指导原则,请各相关单位在编报2019年部门预算 “二上”预算的同时,一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高校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高校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资金的安排计划,一般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资金来源(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金额等主要内容。采购预算额度为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同一品目采购预算资金的总额。
以下情形均应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一)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1、使用科研事业(纵向、横向)项目经费、财政拨款专项经费中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采购的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使用前项以外的经费采购的货物、服务:无论采购金额大小,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1、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工程:单项预估合同金额超过120万元(含120万元)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列入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工程
无论采购金额大小,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4日12:00前将《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131室,联系人:宋丽志、刘津沙,联系电话:66367259、66367657),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tb@swjtu.edu.cn。
2017—2018年集中采购目录见
https://bidding.swjtu.edu.cn/info/1021/1126.htm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