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3月3日和3月1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提交学校本级预算(校级专项经费)项目采购申请的通知》和《关于提交学校部门预算项目采购申请的通知》,分别要求相关单位于3月15日和4月15日前提交采购方案和用户需求书。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请仍未提交采购计划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务必于4月21日前将采购方案和用户需求书提交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以确保使用学校本级预算(校级专项经费)(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学校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的采购项目按期执行,避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并请同时在采购管理平台提交相关项目的采购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小琴 联系电话:66367259
附件:2017年度内仪器设备/工程采购申请目录清单/uploadFiles/201704/11/_B_201704111634483070.docx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