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项目“GPS接收机及智能型全站仪”(编号YQSB-2015-173)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成都纽恒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
被投诉人:成都纬创精准测绘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21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中测瑞徕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北桥边街1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纽恒商贸有限公司质疑成交候选人成都纬创精准测绘有限公司与报价人四川中测瑞徕测绘仪器有限公司涉嫌串标围标。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西南交通大学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取消原成交候选人“成都纬创精准测绘有限公司”的成交候选人资格。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