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四川爱农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了“西南交通大学2021-2022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采购项目”(WZCG-2020-025)的采购活动。在学校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后,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我办依照《西南交通大学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招投标〔2017〕3号),将对其作出一年内(即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禁止参加西南交通大学校内采购项目的惩戒处理。
特此通报。
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