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项目“西南交通大学互联网域名威胁防护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YQCG-2024-030)有以下内容需要更正:
(一)原采购文件“第4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4.6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要求项目 | 指标符号 | 服务要求标准 |
1 | 技术文件 | △ | 项目交付时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等。 |
2 |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 # | 在合同生效后应向用户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并提供技术咨询;在产品到达前,供应商应通知用户网络、服务器等必备辅助设施的具体要求,从而让采购人提前做好产品安装准备。产品到达用户所在地,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一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 |
3 | 技术培训 | △ |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包括内容、人员、时间、地点、频次等。在用户所在地对产品使用者2-3人进行产品操作和维护进行培训,使被培训人员达到能够熟练使用。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
4 |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 # | 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不低于五年保修、电话报修后4小时上门服务、12小时内排除故障、原厂工程师(及以上)服务的原厂商售后服务。(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硬件、软件服务标准 | # | 1、供应商承诺所有硬件不低于五年保修、所有软件不低于五年保修升级、电话报修后4小时上门服务、12小时内排除故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供应商承诺所有硬件过五年保修期后按原价维修(按所投货物价格数量表所列价格,更换零部件的按合同签订时的零部件价格)、所有软件过五年保修升级期后按原价的10%进行维修升级,响应速度同保修期响应速度。 |
6 | 服务体系 | △ | 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 |
7 | 集成实施服务 | △ | 供应商要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集成实施和安装施工调试方案,负责本次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集成等服务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
更正为:
序号 | 服务要求项目 | 指标符号 | 服务要求标准 |
1 | 技术文件 | △ | 项目交付时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等。 |
2 |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 # | 在合同生效后应向用户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并提供技术咨询;在产品到达前,供应商应通知用户网络、服务器等必备辅助设施的具体要求,从而让采购人提前做好产品安装准备。产品到达用户所在地,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一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 |
3 | 技术培训 | △ |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包括内容、人员、时间、地点、频次等。在用户所在地对产品使用者2-3人进行产品操作和维护进行培训,使被培训人员达到能够熟练使用。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
4 |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 # | 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不低于五年保修、电话报修后4小时上门服务、12小时内排除故障、原厂工程师(及以上)服务的原厂商售后服务。(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硬件、软件服务标准 | # | 1、供应商承诺所有硬件不低于五年保修、所有软件不低于五年保修升级、电话报修后4小时上门服务、12小时内排除故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供应商承诺所有硬件过五年保修期后按原价维修(按所投货物价格数量表所列价格,更换零部件的按合同签订时的零部件价格)、所有软件过五年保修升级期后按原价的10%进行维修升级,响应速度同保修期响应速度。 |
6 | 服务体系 | △ | 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 |
7 | 集成实施服务 | △ | 供应商要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集成实施和安装施工调试方案,负责本次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集成等服务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
8 | 其他要求 | ★ | 因所采“互联网域名威胁防护平台”需要提供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属于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若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则供应商应具备该许可证,若供应商是经销商、代理商的,则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该许可证。(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二)原采购文件“第3章 供应商须知”第“22.评审(综合评分法)”:
供应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并且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威胁情报生产技术服务”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证书,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客观分 |
更正为:
供应资质要求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客观分 |
(三)原采购文件“第1章 采购邀请”中“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日9:30-10:00;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0:00;
更正为: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4日9:30-10:00;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0:00;
其他未涉及事宜不变,特此说明。
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