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微课高清录制系统等设备
项目编号:YQSB-2015-113
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和设备技术指标作如下调整:
一、资格要求的第2.6项修改为:
2.6提供录播主机应具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且必须符合电磁相关国标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及符合上述涉及标准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平台服务器”,技术指标中取消“1、服务器外型机架式”的要求。
其余信息不变。
特此说明。
西南交通大学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