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的条件。现以询价方式采购便携式浊度、悬浮物、SS测试仪等设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采询(2013)49
二、采购项目:便携式浊度、悬浮物、SS测试仪等设备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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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家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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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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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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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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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浊度、悬浮物、SS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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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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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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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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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分光光度计、消解器及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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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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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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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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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自动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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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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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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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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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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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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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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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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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解器及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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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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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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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专业资质、人员、设备和资金能力。
四、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11:00。
六、递交询价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采购科(交大九里校区行政楼5楼543室)。
递交方式:传真(028-87600371)或现场递交询价文件。
七、询价时间: 2013年11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八、到货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到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用户指定地点。
九、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署后支付总额的40%;第二期,货到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并卖方开出合同全额发票后,支付总额的55%;第三期,正常运行半年后支付总额的5%
十、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十一、本询价为一次性报价。
十二、中标单位在合同签署时支付合同总额的0.8%的中标服务费。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bid.swjtu.edu.cn/public/Default.aspx和http://gz.swjtu.edu.cn/上发布。投标人可在发布网站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南交通大学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邮 编:610031
电 话:028-87600325 传 真:028-87600371
开户银行:工行西南交大支行 账 号:4402244019126165063
询价书下载链接:/uploadfiles/files/201311816272549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