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2021-2022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检测服务
2.项目编号:FWCG-2021-019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校拨医幼场馆中心专项经费;
预算金额:49.8万元;
最高限价:49.8万元;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单人)40元/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15元/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12元/次。
4.项目简介
4.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上级疾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确保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医幼及场馆服务中心拟招标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医疗机构为学校师生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4.2服务范围及内容
为全校师生提供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并提供相应检测结果电子报告。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单人) |
合同签订后1年 |
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的结算、支付依据是:实际检测样本数量*检测单价 |
2 |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 |
合同签订后1年 |
3 |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 |
合同签订后1年 |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服务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医院、九里校区医院。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成都市疾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核酸检测服务供应商须具有:
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证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验收合格证书;
3.成都市卫健委指定可承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医疗机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通过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zsc.swjtu.edu.cn/WF_CG/login.html)缴费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根据需要也可凭缴费订单信息到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现场领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8:30-17:30(工作日)。
采购文件售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采购资格不能转让。
说明:
第一次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免费登录http://zsc.swjtu.edu.cn/WF_CG/wf_gys.jsp
获取账号密码。在获取账号密码和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028-66367322咨询。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18日9:30-10:00;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10: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6楼(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采购邀请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bidding.swjtu.edu.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133室
邮编:611756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28-66367322传真:028-66367322
电子邮件:ztb@swjtu.edu.cn网址:http://bidding.swjtu.edu.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支行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采购代理机构: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6楼
邮编:610036
联系人:周女士、尹女士
电话:028-61363972、028-61363971-899/805
传 真:028-87621112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