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1、招标文件“第4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表二:详细评审标准”中“为本项目提供的团队人员配备”注释内容有调整:
原内容如下:
注:
(1)提供《专业人员名单》(包含学历、资格证、专业、职称等);
(2)提供专业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供应商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变更后的内容如下:
注:
(1)提供《专业人员名单》(包含学历、资格证、专业、职称等);
(2)提供专业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同一人的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不得重复计算得分,各证按得分值高的项计算,原件备查;
(3)提供供应商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其他未涉事宜不变。
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