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招标代理入围服务
项目编号:FWCG-2016-023
一、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的“7.4.2评分标准”的“商务评审”之“投标人业绩”更正如下:
1.2015年至今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满分20分。投标人需按规定格式(附后)提供业绩清单并附证明资料(以省级政府采购中标结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标结果的网页打印为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每个业绩0.5分,满分20分。
2.2015年至今代理的高校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满分20分。投标人需按规定格式(附后)提供业绩清单并附中标/成交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中标/成交公告以省级政府采购中标结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结果的网页打印为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每个业绩1分,满分20分。
注:1、以上两类业绩中,代理的高校的政府采购业绩不计算在第一类中;
2、采购项目分包的,以包数作为项目数量,未分包的项目计为1个项目;
3、非规定期间内的业绩或业绩无证明材料的,评分时将被剔除,并同时按误列1个项目扣除本项得分0.1分,直至扣完该项评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3.12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增加业绩一览表格式,内容如下:
公司代理省级政府或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类政府采购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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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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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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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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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万元,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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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索引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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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理高校政府采购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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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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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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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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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万元,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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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索引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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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2016年6月20日14:00-14: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6月20日14:30,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其余未提及信息不变。
西南交通大学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