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WCG-2015-010
现对该项目做以下修改:
1、 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由原来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扣完为止”,调整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完为止。
2、在第六章租赁合同中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协议(学生)中二、租赁空调品牌型号参数、价格及支付方式处由原来的“4、空调押金为______________元/台、遥控器押金为______________元/台,乙方开具收款凭证”,调整为 “4、遥控器押金为______________元/台,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特此澄清。
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