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WCG-2015-012
现对该项目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1个工作日,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中有关第一包车辆鉴定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作如下更正:
1、“第一章招标公告”的“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3、行业资格要求:第一包 车辆鉴定评估”的内容“ 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更正为:“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为“1.4.1合格投标人”中“2、行业资格要求:第一包车辆鉴定评估”的内容“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更正为“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 2.3评分因素与标准” 中“2.3.1商务部分(资质能力)”中下列:
(1)序号1企业认证的内容“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材料,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得2分;2、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得4分。”
(2)序号5投标人拥有的技术力量的内容“1、投标人拥有的中级及以资产鉴定评估师数量在20及以上的,得5分;15(含)-20人,得4分;10(含)-15人,得3分;7(含)-10人,得2分;4(含)-7人,得1分。”更正为“1、投标人拥有的中级鉴定评估师数量在20及以上的,得5分;15(含)-20人,得4分;10(含)-15人,得3分;7(含)-10人,得2分;4(含)-7人,得1分。”
(3)序号5投标人拥有的技术力量的内容“2、投标人每拥有1名高级资产鉴定评估师,另加2分,最多4分。”更正为“2、投标人每拥有1名高级鉴定评估师,另加2分,最多4分。”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九、资格条件” 的“第一包 车辆鉴定评估”的内容“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更正为“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5、“第五章采购服务要求及规范”的“第一包车辆鉴定评估”的“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其“2、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更正为“2、具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三、投标文件外层密封套和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上注明投标人所投包号,加注“第一包车辆鉴定评估”或者“第二包车辆拍卖”字样。
特此澄清。
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