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9年11月12日印发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科〔2019〕3号)、2019年5月13日印发的西南交通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2018年5月21日印发的西南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六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现将学校各类采购限额标准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
2019年11月25日
一、根据《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发〔2016〕96号)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二、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单项采购金额或两个月内同类采购项目总金额达到下列标准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未达到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一)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
1、服务、货物(科研仪器设备、科研材料类物资、委托分析测试除外);
2、除列入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之外的装修、修缮、拆除、绿化等工程项目。
其中,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装修、修缮、拆除、绿化等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满足相关资质标准的项目除外),采购项目部门也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工作会讨论通过后委托校内相关部门实施,被委托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校外供应商。
(二)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
1、科研仪器设备、科研材料类物资;
2、列入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医疗药品实行集中采购。面粉、米类、油类、猪肉、禽类(冻货)、蔬菜、禽蛋、干杂、豆制品九大膳食类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其余膳食类物资,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同品类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实行集中采购,未达到的实行分散采购。
(四)单项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会议及培训场所、图书出版服务。
会议及培训场所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以及相关设施。其采购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等。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会议室容纳人数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五)教职工体检、妇科检查中需要外送其他有检查能力的医院进行检查的项目,外送检查预算金额低于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校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承接检查医院的等级标准,据此自行确定承接检查医院。
(六)教职工工会福利及慰问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低于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工会可进行分散(自行)采购。工会应通过多家比选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做到优质低价,防止利益输送。
(七)授权学术交流中心、峨眉校区科技交流中心、便民超市、礼品服务部等校内实体运作的机构,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的膳食类物资、耗材、礼品、零星物资,同一预算年度内同品类采购预算金额低于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可以分散(自行)采购。以上实体运作机构在分散(自行)采购时仍需经部门工作会议集体决策比选确定供应商,机构内部应建立采购规章制度,建立采购台账、出入库台账,严格履约验收,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预防腐败风险,确保学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