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学术交流与会议服务中心米、面、油及蛋类原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HBB-CG-HW-2024-027
项目简介:本次采购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学术交流与会议服务中心供应米、面、油及蛋类,并提供相应配送和售后服务。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预算:29万元。
项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形式: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2.转账信息如下:
账户名:西南交通大学;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支行。
转账备注写明“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学术交流与会议服务中心米、面、油及蛋类原材料采购项目(HBB-CG-HW-2024-027)”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预包装)。
三、商务要求(此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订货清单进行供货,供货时不得擅自变更订货清单内容;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专用配送车辆,按采购人要求办理校园进出手续;
(3)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并接受我方验收,我方不再承担供货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2.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2)采购人下单时间约为当日18:00-20:30 供应商应在次日09:00前将所需米、面、油及蛋类产品按时按量送达指定位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其中人员须固定(报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扫描件),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按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若服务团队人员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提交备案资料后,方可变更;
(4)供应商须承诺在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5)根据附件四餐饮原材料供货考核表(月度)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每月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整改意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考核表详见附件1)
(6)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①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②服务期内检查2次出现配送产品不合格、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
③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④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7)供应商在配送食材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3.验收标准
(1)质量验收标准:
①配送的原材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及国家、地方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米面油及蛋类原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②预包装产品必须保证足够的新鲜程度,送货时质保期到期时间不少于规定质保期的四分之三(如为一年的保质期必须保证有9个月及以上的有效质保时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③蛋类:
蛋类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散装生鲜禽蛋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生鲜鸡蛋每枚净重不少于50克,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产品新鲜度:从养鸡场的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1-4月和11-12月应不超过5天(包括产蛋日),5-10月不超过3天(包括产蛋日)。
(2)数量验收标准:送货量大于采购人下单量时按采购人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量不得低于采购人下单量要求,如低于采购人下单量要求则按缺货金额的5倍在当月应付货款中进行扣除,且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当天60分钟以内补齐。
4.售后要求
(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配送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送;
(2)供应商应做好食材配送的售后工作:①建立24小时售后服务方式;②针对本次项目指派专人售后服务;③承诺“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退换。
(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配送时提供产品清单、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如6个月内两次出现由于供应商未能按要求配送食材(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配送、未按要求配送、配送的食品质量不达标等)造成误餐,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赔偿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供应商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在因供应商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6)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供应商应及时办理退换货;
(7)质保期3个月以内的食材,采购人如需更换,供应商须提供更换食材服务。
(8)供应商应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
(9)供应商每次送货应保留食材样品并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接到采购人反映质量等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做出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10)供应商在国内应有24小时服务电话,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5.付款方式:
(1)分期付款:根据合同约定每月25号核对当月数据后,次月据实结算(如遇假期,顺延支付);
(2)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应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与合同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保持一致。
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5个食品原材料供货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任意两笔收款证明,同一单位多个合同只算一个业绩)。
四、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
五、报价要求
1.请分别对采购清单中所示货物进行报价,不得有漏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每项物资本次仅报单价,合计总价仅用于排名,结算以成交单价和实际服务数量为准。
2.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配送、人工、保险、相关税费等其他费用。
3.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提前自然终止。
4.响应文件最低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正本1份;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3.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5.纳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2)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社保或税务部门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2)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的有效票据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8.报价表,按照采购清单进行报价,如有漏项作无效报价处理(格式详见附件3);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
10.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
1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6);
12.应急方案:含整体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售后服务方案、配送车辆、配送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质量控制、②服务质量控制、③卫生管理控制、④配送方案、⑤人员配置方案、⑥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案等内容。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办法、②监督考核办法、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④进货查验制度等内容。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①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②协助采购人因产品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③临时配送等内容。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响应时间;③食品退换货常规方案;④售后服务电话。
(5)本项目长期存在采购人需要临时补货、换货等紧急情况,供应商应及时满足采购人补货、换货需求,需制定针对本项目详细的临时、补货计划方案。(临时补货、换货时间为:45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赔偿金额在1000万(含)。(需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以上材料,请供应商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所有组成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如有缺失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1月10日9:40-10: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0: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须密封,文件外层密封袋须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加盖鲜章。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本次比价结果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邮编:611756
联系人:王老师(商务)、钟老师(技术)
电话:028-66368306、13452161000。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