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2025年度山锄等绿化辅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HBB-CG-HW-2025-004
项目简介:本项目拟采购各类绿化辅材约225种,用于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两校区绿化养护业务提供山锄等绿化辅材。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在合同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自然终止。
项目预算:19.5万元
项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九里两校区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形式: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2.转账信息如下:
账户名:西南交通大学;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支行。
转账备注写明“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2025年度山锄等绿化辅材料采购(HBB-CG-HW-2025-004)项目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商务要求(此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绿化辅材型号、技术规格等必须与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一致;
(2)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为正规厂家制造、合法渠道供应、无任何质量问题(含零部件、配件等)的全新产品。
2.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出需求清单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服务,具体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定;
(2)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绿化辅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犀浦两校区);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开包,共同清点,检查外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核实产品数量及规格,作出验货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提供的绿化辅材货物与采购人要求不符合或有破损影响使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按照合同约定重新送货,重新送货的运输费用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在收到退换货通知后及时将换货商品送达,因退换货造成采购人承担费用或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4)供应商须承诺在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3.验收标准
(1)吊装带须符合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的标准;
(2)按照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约定内容进行验收;采购清单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售后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良好的产品技术支持,设有售后服务电话,并承诺7天*8小时接听电话,电话响应后售后人员能1小时内到达;
(2)供应商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提供售后服务。部分机械器具主体部分(电动喷雾器、手动喷雾器、电钻、角磨机)应不少于6个月免费保修,国家标准质保期高于6个月的,按照国家标准免费保修,质保期限自双方签署送货验收单之日起算;
(3)保质、保量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供应所需货物,证照齐全,符合国家要求,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说明: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付款方式:
(1)本项目执行价格以成交单价为准,采购人将按照实际采购的货物种类和数量,按月据实结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时间调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由采购人签字确认。经采购人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
(3)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与合同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保持一致。付款转账时收款单位须与合同相一致,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假期顺延付款。
四、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项下货物均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折扣率,结算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仅用于排名,结算以成交单价和实际服务数量为准。
2.对于提供了多个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的货物,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可以是“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所列几个品牌中的任一品牌产品,也可以是几个品牌产品组合,但均须满足相应规格技术要求,且报价须一致。供应商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不符合采购清单所列品牌范围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
4.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提前自然终止。
5.响应文件最低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正本1份;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3.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5.纳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2)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社保或税务部门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2)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的有效票据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9.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10.响应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5);
11.应急方案: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响应时间;③绿化辅材等货物退换货常规方案;④售后服务电话。
(2)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以上材料,请供应商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所有组成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如有缺失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3月25日9:40-10: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0: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须密封,文件外层密封袋须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加盖鲜章。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本次比价结果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邮编:611756
联系人:刘老师(商务)、余老师(技术)
电话:028-66368306(商务)、028-66367922(技术)
后勤保障部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