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已具备遴选条件。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业务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业务技术合作单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遴选活动。
一、项目编号:HBB-JSHZ-2025-006
二、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九里校区汉堡服务技术合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以技术合作的模式遴选一家服务商在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南风餐厅旁为师生提供汉堡等优质快餐服务(包括前期场地设计改造),以丰富校园餐饮服务品类,满足师生多样化饮食需求。
四、合作模式
1.本项目以技术合作的模式遴选服务商,收入统一纳入学校指定账户,服务商按比例分成收取服务费,运营收入分成比例如下:
遴选单位:分成比例不高于营业收入的10%;
项目合作期限内预计营业额:200万元/年,同时本项目设置遴选单位保底收入20万元/年。
2.遴选单位义务:提供合作场地、水电基础设施保障(水电费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协助成交服务商办理进出校区手续。
3.服务商义务
(1)服务商按照遴选单位要求,提供布局合理、科学分区,满足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的设计改造方案,成交后按学校要求进一步优化后实施(设计改造费由服务商承担)。
(2)服务商在实际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排烟、排污、噪音、线路改造、电路等均须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
(3)服务商经营期间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提供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须提交遴选单位报备后执行,成交后须挂牌公示,不得随意变动,主动接受遴选单位的监督。
(4)服务商负责提供运营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收银设备、餐具、桌椅家具、出餐制作设备、冷藏设备等)、人工、原材料。所有设施设备、原材料及餐具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环保要求及相应食品安全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5)服务商须按照遴选单位提供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所有收入统一纳入学校指定账户。如有私自收费或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遴选单位有权终止合作,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6)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运营期间需将健康证明公开展示),并应熟练掌握产品制作相关的设施设备操作,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原材料、制作过程及成品均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7)服务商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渠道和供货商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可追溯,确保销售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禁用临期、过期或冷冻时间超标的原料,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肉类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成交后提供每批次原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如肉类检疫报告、食用油非转基因证明等,由遴选单位抽查。
(8)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清洗、切割、储存、加工、配送、包装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食材加工符合“生熟分开、分类存放”原则。
(9)服务商在成交后开展服务前须为本项目办理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如服务商属于加盟商,须取得品牌授权书,加盟商应确保加盟品牌已完成特许经营备案,且加盟品牌方具备合法资质(提供品牌授权书及品牌方的特许经营备案证明)。
4.服务商按照遴选单位要求提供汉堡等优质快餐服务(包括前期场地设计改造),所有收入统一纳入学校指定账户,按比例分成收取服务费,同时本项目设置遴选单位保底收入20万元/年。
5.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6.风险管控
(1)运营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合作期间因商品质量、操作失误、设备故障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与遴选单位无关。
(2)服务商应在运营期内为本技术合作项目建立独立的管理体系,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等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经营场所突发事件、供应链与库存应急管理、卫生与传染病防控等),应对运营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3)服务商在运营期内自行承担运营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交通、人员、水电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运营期内,服务商与师生及第三人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纠纷及债权债务关系、政府行政处罚等,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遴选单位在协助服务商处理事故过程中产生垫付费用情况的,遴选单位有权从支付给服务商的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影响学校声誉的,遴选单位有权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要求服务商赔偿。
(5)运营期内,服务商如遇工商、税务、交通、保险、环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及各类纠纷等事宜,由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
7.结算方式:
(1)本项目设置遴选单位保底收入20万元/年,在合同最后一个结算月进行核算。
(2)按月结算
遴选单位按照服务商报价比例按月支付技术合作服务费(如遇寒暑假支付时间顺延)。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遴选单位收到发票验证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转账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商账户。若遇学校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无法运营的,双方互不担责,互不承担相应费用。
五、项目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遴选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成交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成交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不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作终止。
六、项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七、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服务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
3.本次遴选活动不接受服务商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4.服务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遴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
1.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及方式: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生活服务中心办公区104室,现场领取遴选文件;
领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工作日);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8-66361112,逾期不予受理。
2.领取遴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九、组织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踏勘时间:2025年6月18日10时00分,逾期不候。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老师,028-66361112。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0时00分;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服务楼三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二、本次采购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邮编:611756
联系人:向老师(技术)、刘老师(商务)
电话:028-66361112(技术)、028-66368306(商务)
后勤保障部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