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食堂后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B-CG-HW-2025-015
项目简介:为改善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食堂原有后厨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满足现有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生产加工能力和工作效率,拟采购一批后厨设备。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项目实施时间暂定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预算:9.5万元。
项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食堂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商务要求(此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服务响应
(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技术服务要求进行设备的提供及安装;
(2)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私自进入食堂,进入食堂期间需佩戴口罩、工作证;
(3)成交供应商在入场期间不得做超出业务范围外的其他业务。
2.服务团队要求
本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设定24小时服务电话。
3.付款方式
(1)本项目执行价格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准。
(2)货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采双方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等额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合同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保持一致。付款转账时收款单位须与合同相一致,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汇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假期顺延)。
4.安全责任
供应商应承诺需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如供应商操作不慎出现意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如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因素损害采购人师生及其他第三方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利益等,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供应商须提供安全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验收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比价邀请内容进行验收。
6.售后要求
(1)所有货物质保期3年或以上(以期限长的为准),质保期的起始日期为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年包换。
(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设备无条件上门保修、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耗材和人为原因造成损坏除外),如因设备性能故障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无偿更换相同型号及同等功能的全新设备并重新计算质保期;每年巡回保养二次。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3小时内工程师到现场排除故障,负责无条件调查故障原因并实施更换、修复等工作直至故障解决。(供应商须提供安全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此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报价要求
1.请根据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对报价表(详见附件2)中所示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涂改、漏报,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最多可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费、运输配送费、人工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其他费用。
3.响应文件最低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得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遴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3.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距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最近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5.纳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2)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社保或税务部门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2)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的有效票据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9.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10.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5)。
11.无关联企业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
12.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响应时间;③售后维保常规方案;④售后服务电话。
(2)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请供应商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形成响应文件,所有组成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如有缺失作无效报价处理。(特别说明:供应商无需再联系采购人获取比价文件)
七、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踏勘时间:2025年7月21日10时00分,请供应商提前到场,准时参加。逾期不候。
2.集合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饮食服务中心办公楼集合,统一组织踏勘。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聂老师,15108485989。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须密封,文件外层密封袋须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加盖鲜章。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本次比价结果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邮编:611756
联系人:秦老师(商务)、聂老师(技术)
电话:028-66367367(商务)、15108485989(技术)
后勤保障部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