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已具备遴选条件。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业务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业务技术合作单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遴选活动。
一、项目编号:HBB-JSHZ-2025-014
二、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眼镜服务技术合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遴选一家服务商以技术合作模式在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三食堂负一层为师生提供眼镜及配套服务,以丰富校园生活服务品类,满足师生生活所需(后期可视运营情况增加点位)。
四、合作模式
1.本项目所有收入全额纳入学校指定账户,服务商按比例收取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
2.遴选单位分成比例不高于营业额的15%,并设置项目合同期限内保底收入20万元/年。
3.预期营业收入:200万元/年。
五、项目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遴选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成交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成交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不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作终止。
若遇学校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无法运营的,合作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担责,互不承担相应费用。
六、遴选单位义务
1.提供合作场地、基础装修及水电保障(水电费由服务商承担,按表据实核算);
2.项目日常监督与考核;
3.协助办理进出校手续;
4.其他需要提供支持的事项。
七、服务商义务
1.为师生提供眼镜(成品镜、镜片、镜架销售)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验光、视力检查、个性化定制、镜架调整、清洁保养、维修等服务。
2.服务商按照遴选单位需求提供合作场地设计装修方案,方案须经遴选单位评审通过,成交后按学校要求进一步优化后实施(设计装修费由服务商承担)。设计装修须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确保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提供本项目实施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投入清单、服务团队等。
3.服务商提供的眼镜及配套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合理定价,让利师生),提供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须提交遴选单位备案后执行,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变动。服务商按遴选单位提供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所有收入进入学校指定账户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遴选单位的监督。
4.服务商负责提供运营所需的各类资源并承担相应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人员、技术、设备设施、宣传推广等,提供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环保要求。
5.验光员、配镜师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相关的设备操作技能,在场工作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成交后入场前提供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交遴选单位备案)。
6.服务商提供的眼视光产品元件及成品眼镜均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确保质量安全。
7.服务商在成交后开展服务前须为本项目办理好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所有证照要求均需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如服务商属于加盟品牌的,须取得品牌授权或商标授权(提供品牌授权书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或特许经营合同),确保合法合规。
八、风险管控
1.合作期内,因商品质量、操作失误、设备故障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与遴选单位无关。
2.服务商应为本技术合作项目配合学校建立独立的管理体系,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等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突发事件、设备故障、公共卫生事件等),应对运营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3.合作期内,服务商自行承担运营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交通、人员、水电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合作期内,服务商与师生及第三人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纠纷及债权债务关系、政府行政处罚等均由遴选服务商自行承担。
5.合作期内,服务商如遇工商、税务、交通、保险、环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及各类纠纷等事宜由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
6.遴选单位在协助服务商处理纠纷等过程中产生垫付费用情况的,遴选单位有权从待支付给服务商的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影响学校声誉的,遴选单位有权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等方式要求服务商赔偿。
九、项目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三食堂负一楼
十、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服务商),且截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注册登记时间已满2年;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联合体不得参与遴选;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服务商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眼镜销售”、“验光配镜服务”;
(2)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包含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美瞳)。。
十一、遴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
1.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及方式: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生活服务中心办公室103室(后勤保障楼旁),现场领取遴选文件;
领取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工作日);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8-66361112,逾期不予受理。
2.领取遴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安排详见遴选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服务楼三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三、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四、本次遴选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邮编:611756
联系人:向老师(技术)、郑老师(商务)
电话:028-66361112(技术)、028-66368307(商务)
后勤保障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