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部2026年成都两校区(九里、犀浦)高大乔木修剪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BB-CG-FW-2026-011
项目简介:本项目拟采购一家服务商,对高大乔木进行以通风透光为目的的内膛清理轻修,控制树冠规模的截冠回缩重剪,清理枯枝、死膀的常规修剪,疏除病枯枝的针对性修剪,以及排除安全隐患的下垂枝排危修剪等。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预算:8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3)。
项目实施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犀浦校区。
付款方式:
1.按次结算。根据服务作业数量*成交单价,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年结算总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
2.供应商应在收款前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与合同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保持一致,开票名称需与提供的服务一致。付款转账时收款单位须与合同相一致,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假期顺延付款。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在合同签订前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2.转账信息如下:
账户名:西南交通大学;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支行。
转账备注写明“后勤保障部2026年成都两校区(九里、犀浦)高大乔木修剪服务采购(HBB-CG-FW-2026-01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服务期限结束后由项目需求部门向学校计划财务处申请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
1 | 乔木修剪 (胸径10~35cm) | 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犀浦两校区内的指定乔木进行修剪,修剪内容包括: (1)以改善通风透光为目的,进行内膛清理轻修; (2)控制树冠规模,进行截冠回缩重剪; (3)清理枯枝、死膀,进行常规修剪; (4)疏除病枯枝,进行针对性修剪; (5)排除安全隐患,进行下垂枝排危修剪; (6)改善树冠形态,进行树形整理性修剪。 |
2 | 乔木修剪 (胸径>35cm) |
四、服务要求(此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1.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2. 商务要求(详见附件2)
注:以上服务要求中须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书面承诺函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报价要求
1.请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详见附件3。
2.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服务费、人工、设备、搬运、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
3.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则合同提前自然终止。
4.响应文件最低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5.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报价大写采用中文汉字,如壹、贰、叁等。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2.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4.纳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2)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一项):
(1)向社保或税务部门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2)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的有效票据复印件。
注: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3);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6);
8.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
9.无关联企业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8);
10.响应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4、附件5,相关支撑材料详见附件1技术服务要求、附件2商务要求);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书面承诺函及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请供应商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所有组成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多页的可以加盖骑缝章。如有缺失作无效报价处理。
特别说明:供应商无需再联系采购人获取比价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6年7月15日09:40-10: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0: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须密封,文件外层密封袋须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加盖鲜章。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满足实质性要求且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本次比价结果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
邮编:611756
联系人:欧阳老师(技术)、秦老师(商务)
电话:66366445,13666263897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