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东部(国际)校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联席会(扩大)第八次会议,详细研究了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函内容和工作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交付, 需贵校尽快开展承接查验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应当于“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鉴此,拟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物业细检工作。与会人员发表意见。经研究决定同意委托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校区当前阶段的物业细检工作,项目金额为98833.39 万元,按照学校规定和程序签订合同,所需费用从东部校区运行经费(YX0500111532401)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