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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5-0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新印发的采购相关管理办法,现将学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预算不采购

采购前应落实采购预算或落实经费来源;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0万元、工程项目为120万元)的还应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未在学校集中申报政府采购预算阶段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或需要调剂政府采购预算的,应进行政府采购预算调剂,完成预算调剂后方可发布政府采购公告。

二、集中采购

凡属于学校集中采购的项目(相关标准见https://bidding.swjtu.edu.cn/info/1023/16747.htm),应通过学校采购管理平台提交采购计划和内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还应提前在采购管理平台提交采购意向,由招标办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

三、自行采购

自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学校合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必须签订合同的金额(现行为5万元)的:

1. 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比选、比价或直接委托进行采购;

2. 采用比选或比价方式采购需要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应在学校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3. 均应在学校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结果公告;

4. 通过学校网上竞价平台进行的,不在学校招投标信息网发布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

四、自行采购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发布要求

各部门需填报至少1名负责在招投标信息网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的老师信息(详见附件1),并于2024年5月14日之前将部门签字盖章后的信息表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招标办邮箱ztb@swjtu.edu.cn;招标办将汇总以后统一开通权限。

自行采购公告中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拟采购的货物清单或服务要求或工程项目概况、供应商报名时间、供应商报名地址、供应商报名需携带的资料、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结果公告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成交日期、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2和附件3为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模板,仅供参考。各采购项目部门(采购项目部门是采购项目的承办或使用部门,或科研项目团队)可自行拟定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格式,原则上应包括前述基本要素。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附件1:招投标信息网公告发布人员信息表

附件2:自行采购采购公告参考模板

附件3:自行采购结果公告参考模板

 

    附件下载:关于学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docx  (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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