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2017〕13号)等规定,学校各二级单位“一律不允许对外签订合同”,“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的,该单位应对合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原则上学校严禁倒签合同。倒签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履行,在履行过程中、履行完毕之后补签合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合同管理,现将采购合同签订及盖章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方式为分散(自行)采购的项目,且成交金额在三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按分散(自行)采购合同备案流程办理(见附件1)。合同备案审核通过后,应打印带有“西南交通大学”水印的合同(需查看具体项目审核意见),合同先由供应商签字、盖公章(含骑缝章)后,再由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不需骑缝章)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成交金额在三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签订合同,如需签订合同按分散(自行)采购合同备案流程办理。
2、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交大)的项目,按网上竞价(交大)平台用户操作说明进行采购(见附件2)。供应商直接在竞价平台打印带有“高校竞价采购平台”水印的合同并签字、盖公章(含骑缝章)后,再由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不需骑缝章)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3、由招标办按国家规定集中采购的集采目录内产品,采购方式主要有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央采)和批量集采。
(1)协议供货采购的货物,供应商提供带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制”水印的合同,经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待收货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带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制”水印的验收单,经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单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2)网上竞价(央采)采购的货物,由学校二级单位和供应商协商签订合同,经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待收货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带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制”水印的验收单,经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单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3)批量集中采购的货物,供应商提供带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水印的简易合同,经采购项目负责人验收货物合格并签字确认合同后至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4、学校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30天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按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办理(见附件3)。合同会签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有“西南交通大学”水印的合同,合同先由供应商签字、盖公章(含骑缝章)后,再由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分散(自行)采购合同备案流程
http://bidding.swjtu.edu.cn/ShowNews-7129-0-1.shtml
附件2:网上竞价(交大)平台用户操作说明http://bidding.swjtu.edu.cn/ShowNews-7133-0-1.shtml
附件3: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流程
http://bidding.swjtu.edu.cn/ShowNews-7269-0-1.shtml
附件4:采购限额标准与采购方式一览表
http://bidding.swjtu.edu.cn/ShowNews-7435-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