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发展保障和服务工作,招标办统计分析历年采购业务数据,将上半年全校可能需要执行的采购工作任务预告如下,请各项目单位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一、政府采购项目执行
学校各项目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都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
1、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其中,行政办公或后勤保障或附属中小学使用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必须通过央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由于批量集采的采购周期较长,为避免影响相关工作开展,请有批量集采计划的单位尽早开展采购工作,相关流程详见“集采目录内项目采购流程“。
2、分散采购项目
已在“二上”预算中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可以根据“二下”预算批复及时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前准备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采购前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意向公开,请项目单位登录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意向公开模块,提交意向公开申请。
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尽快开展需求调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非政府采购项目执行
非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预算金额,分为以下几种采购组织形式:招标办集中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项目单位分散(自行)采购。详见采购限额与采购组织形式一览表。
1、招标办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通过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采购申请,无需意向公开,由招标办采用快速采购方式或参照政府采购方式执行。需进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的应提前开展论证工作。
2、网上竞价项目
规格明确、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预算金额在20-50(不含50)万元的科研用仪器设备或者预算金额在3-20(不含20)万元的非科研用仪器设备,应通过学校网上竞价平台进行采购。详见《西南交通大学网上竞价操作规程》。
3、项目单位分散(自行)采购项目
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应当遵循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
三、国库项目执行
根据国库项目执行时间节点要求,请有国库项目的单位尽早开展采购工作。项目单位可根据采购项目预算和项目实际情况、特点,与招标办商议确定适当的采购方式。不同类别不同预算的采购项目,其相关业务流程请详见招标办主页服务指南栏目项目采购组织示意图。
四、周期性项目执行
1.连续性服务,如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汽车租赁服务、审计服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服务、远程直播教学服务、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置服务等;
2.维保服务,如空调维保服务、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安防系统维保服务等;
3.软件类服务,即以开通网站权限为服务形式的各类软件或数据库服务,如电子期刊数据库、学科发展水平监测、软件正版化或授权服务、论文质量监测服务等;
4.其他服务,如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在线考试服务、专项培训住宿服务等。
对于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的项目需要续签合同的,应由项目单位出具服务履约评价及是否续签意见,并附上一年度采购合同,与拟签订的新合同一并提交至学校采购合同管理系统。
对于服务期已满或需要重新采购的项目,则须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五、特别提示
1.由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货运周期较长,办理进口减免税手续以及货物清关等较为复杂,为避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和教学、科研计划,请有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单位尽早启动购置论证、招标采购、合同签署等工作。
2. 未在 “二上”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须在执行采购前补报政府采购预算。
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